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学生校服专项监督检查督查工作,10月16日,省纤检局分2组人员,对海南州和黄南州学生服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、指导工作。
督查组为切实将督查工作贯彻执行好,与州、市(县)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座谈交流,要求各市(州)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青海省质监局、青海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实施〈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〉加强学生服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意见》,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服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义,厘清监管职责,建立责任追究机制。规范校园纤维制品采购程序,执行“双送检”制度。
同时,督查组分别到海南州、黄南州各中、小学学生服和学校床上用品采购工作进行现场指导。现场认真仔细的查看检验报告及学校留存的学生服,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开展这项工作的方法;要求学校管理人员一是要在购买校服中一定要签订采购合同,制定进货验收制度,向供货商索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,并核对是否货、证相符,是否与招标时的样品相符,方可交付,并存档备查。二是各学校在收到学生服后,按照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应在大货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二次送检,合格后向学生发放,确保学生服质量安全。
此次督查指导工作有效推进了我省各州、(市)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学生服质量专项整治,规范学校采购程序,做好监督执法服务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