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青海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》要求,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评估项目》向社会公开招标。
一、项目任务
自《青海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》印发以来,每半年对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评估一次,共评估两次,第二期评估需在对半年工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,对全年工作进行整体评估。
二、项目成果
每期评估需在评估结束后的1个月内出具评估报告。
三、项目经费
预算经费15万元,报价最高不超过15万元,本项目不以最低价中标。
四、资质资格
(一)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,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,应当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文件,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,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(二)投标人情况介绍,近三年(自2017年1月1日起)类似项目完成情况简介并附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(不少于1个项目);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;
(四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
(五)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;
(六)通过"信用中国"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网站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,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
(一)递交资料时间
2020年7月20日上午9时前送达或寄递至指定地点,不接受以邮件、电话、传真等方式的报价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。
(二)递交资料地点
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区5楼507室。
六、开标时间与地点
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的后的第二日上午9:00在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综合办公区10楼会议室开标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地 址: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
联系人:马女士
电 话:0971-6161711
监督单位: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
举报电话:0971-8272569